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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琵琶別抱 他市場散佈前女友裸照

尹姓男子不滿女友另結新歡,竟在市場發送她的裸照,新竹地院依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判刑。(情境照)

尹姓男子不滿女友另結新歡,竟在市場發送她的裸照,新竹地院依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判刑。(情境照)

2017/03/26 18:0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尹姓男子不滿女友另結新歡,竟在市場發送她的裸照,新竹地院依散布猥褻物品等罪判刑。

判決書指出,43歲尹姓男子不滿小他6歲的女友另結新歡,甚至合夥開店,他竟印出前女友露胸、下體,與口交的猥褻照片,上面寫著「竹南鎮、老闆娘服務好口技好,陰唇外翻」文字,並於104年底某日清晨4點到6點間在竹南市區發送給民眾,損毀前女友名譽,被害人清晨在地上撿到自已的裸照,當場氣炸。

當天早上10點左右,尹男見被害人未回應,竟打電話給她「你趕快去你家門口看看啊!你去看看就知道了,你去看看嘛,還有你店門口,你最好趁現在去,趁還沒有很多人在菜市場走來走去的時候,可能還可以撿回幾張,你跟他做,我就不會讓你做下去!」等語,企圖逼迫她不得與新歡合夥做生意,以脅迫方式妨害他人行使權利,只是被害人憤而報警。

由於尹男坦承所有犯行,法官依散布猥褻物品4月、犯強制未遂罪4月,應執行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遠離被害女住家及商店1百公尺遠及禁止對被害人為騷擾、通信、通話或其他非必要的聯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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