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當CPR害2歲女童喪命 褓母判賠780萬

新北地院今判曾女須賠償樂樂父親支出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62萬餘元,另須賠償樂樂的母親418萬餘元。圖為新北地院民庭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院今判曾女須賠償樂樂父親支出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62萬餘元,另須賠償樂樂的母親418萬餘元。圖為新北地院民庭大樓。(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7/02/24 18:44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51歲的曾姓褓母,102年間受託照顧2歲徐姓女童「樂樂」,同年6月,她因樂樂身體癱軟、嘴唇發白,竟施以不當心肺復甦術(CPR),致樂樂肝臟裂傷休克致死。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她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新北地院今再判曾女需賠償樂樂父母780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女領有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執照,從102年3月9日起,以2萬2千元,受僱照顧樂樂,每托育2天可休息2天,每日24小時,同年6月10日下午2時許,曾女發現樂樂身體癱軟、嘴唇發白,直接以單手全掌按壓樂樂肝臟部位,發現樂樂情況仍未改善,曾女與丈夫將樂樂送醫,仍因壓迫性肝臟裂傷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開庭時,曾女對樂樂過世也感到很難過,願賠償100萬元換取家屬原諒,但遭拒絕。樂樂父母另提民事求償,新北地院今判曾女須賠償樂樂父親支出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62萬餘元,另須賠償樂樂的母親418萬餘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