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1次100」醉阿伯爽摸少女嫰胸被訴
2016/12/15 21:47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70歲的李姓阿伯,今年8月酒後至新北市中和區某間超商遇見14歲的少女,聽聞少女提供摸胸一次100元的服務,因此給少女1000元,要少女陪他吃飯、讓他摸奶,少女當天「無服務意願」,李姓老翁仍伸手摸奶2次,少女因此向超商店員求助報警,警方追查後發現,另有一名61歲的林姓阿伯曾付100元給少女換取摸胸一次。
李姓阿伯到案後坦承摸胸,供稱「我以為給少女1000元,她就不會告我了」,林姓阿伯則說,今年在超商前喝酒時,少女主動上前跟他攀談,表示摸胸一次100元,他便付了100元,隔著衣服撫摸少女胸部一次。
新北地檢署今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李姓阿伯,依違反兒少法及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罪嫌起訴林姓阿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