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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法官性騷遭免職 陳鴻斌強吻女助理惹禍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遭司法院職務法庭重懲免職。(記者項程鎮翻攝三立電視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遭司法院職務法庭重懲免職。(記者項程鎮翻攝三立電視台)

2016/10/17 19:1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多次對法院女助理摸手、擁抱,還突襲強吻她,前年女方不堪其擾在臉書貼文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揭發此事,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監察院,監院彈劾陳後,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陳已不適任法官,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轉任其他職務。

據指出,陳鴻斌是第1個因性騷擾遭職務法庭判決免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的法官,陳遭免職後,未來退休金將從法官等級的月領16萬元,降到一般高階公務員的7萬多元。

監院和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指出,101年12月19日,陳鴻斌向女助理表示,其妻帶小孩到台中,「他當天晚上是free!」邀約陳助理當天晚間9時碰面,雙方見面後,一同前往政大河堤散步,在散步時,陳鴻斌詢問是否可牽手,女助理擔心不利於次日的助理遴聘,當下未予拒絕。

後來2人在陳鴻斌的汽車後座聊天時,陳鴻斌將頭靠在女助理肩上,並請其閉上眼,未經其同意就直接親吻對方,女助理則將陳推開並說:「這是只有我男朋友才可以對我做的!」陳鴻斌則說:「那我誤會了!」後來陳鴻斌仍不斷糾纏女助理。

陳鴻斌在接受監委約詢時,辯稱是兩情相悅,女助理則說:「那他自己想的。」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兼發言人許瑞助晚間表示,陳鴻斌案令人遺憾和痛心,院方尊重職務法庭的判決,北高行對此事會自我惕勵和檢討,目前還沒收到職務法庭的判決,等收到判決書後,會依照相關規定,讓陳鴻斌免職並轉任其他非法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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