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媳婦猥褻小叔」逼離婚 驚世婆婆被起訴
「驚世婆婆」與兒子聯手設局,灌醉媳婦後拍攝照片編出「媳婦猥褻小叔」劇碼。(情境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驚世婆婆」與兒子聯手設局,灌醉媳婦後找來次子當「麻豆」,睡在旁邊並拍攝照片編出「媳婦猥褻小叔」劇碼,要逼媳婦無條件與兒子離婚,事後法官還女子清白、判無罪,另案簽分偵辦誣告部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誣告罪嫌起訴這名驚世婆婆及兒子;女子心灰意冷訴請離婚、獲賠35萬元。
張女淚訴,103年5月與林姓丈夫結婚後,每天早上6點半要到丈夫經營的檳榔攤幫忙,下午5點下班後要趕赴大學夜間部進修,婆婆埋怨她不幫忙家務、未善盡責任,動輒到檳榔攤罵她、挑撥她與丈夫間的情感,丈夫對她的感情日漸生疏,經常為了細故發生爭吵,不時要求她無條件離婚。
林男見妻子不願離婚,新婚3個月後藉口帶她到KTV唱歌、灌酒,直到張女不勝酒力,返家後林母與兒子一同唆使次子,睡在張女身旁並拍照,誣賴張女酒後猥褻小叔下體,兩人持照片逼張女離婚、索討100萬元,張女斷然拒絕被控性侵且被檢方起訴,幸好小叔良心發現向法官說出真相。
法官判張女無罪,另案簽分偵辦林母、林男涉嫌誣告;林母、林男至今否認誣陷張女,林母辯稱,如果張女沒有做這骯髒事,事後怎麼會離家出走,林男把責任推給媽媽稱,他是收到照片才知是媽媽拍的,拍照時他人不在現場,不過,小叔指證歷歷並供出媽媽、哥哥如何設局,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誣告罪嫌起訴林母、林男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