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警「有牌流氓」 3萬元代價換緩刑
2016/06/25 14:54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黃姓男子去年12月9日下午,駕駛小貨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大豐街口,因違規紅燈左轉被蘆竹警分局南崁派出所吳姓員警攔下,並開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告發,看著員警開單黃男心生不滿,出言辱警:「就有牌流氓嘛!」當場多了一條侮辱公務員罪。
黃男被移送法辦後懊悔不已,辯稱不知一句玩笑話會觸法,事後已向吳姓員警道歉,雙方以3萬元和解;桃園地院法官指出,黃男只因違規被員警告發,就出言侮辱依法執行勤務的員警,等同藐視公權力執行、妨害國家公務,行為實不足取,審酌他沒有前科且犯後坦承,吳姓員警已達成和解,審結判處黃男拘役30天、緩刑2年,需支付吳姓員警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