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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父」有強制猥褻之虞 裁定羈押2個月

中華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向刑事局舉報。(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中華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向刑事局舉報。(資料照,記者邱俊福攝)

2015/12/30 14:18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1名自稱「鬼父」的單親爸,竟在網路上po出2歲幼女手握他生殖器的照片,疑似為他打手槍,檢警受理報案,昨晚(29日)緊急安置幼女,上午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訊問後認林男涉有刑法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有羈押必要,裁定將林男羈押2個月。

據報案人中華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指出,網友傳給她的8張照片,包括幼女小手握「鬼父」生殖器、女童裸露下體,她直呼心痛,29日警方逮捕林某,就目前證據來說,強制猥褻跑不掉,是否有強制性侵(口交行為)仍需進一步調查,林姓被告則辯稱他只是好奇,應網友起閧亂編照片中對話,幼女是不小心碰到他生殖器,根本沒有打手槍,是他自己打手槍,更沒有幼女口交行為,完全是網友起鬨,在網路上耍嘴砲而已。

但檢察官認為幼女與他相依為命,他本身有錯誤、變態的性觀念,如果幼女一直在他身邊,有重複犯罪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

檢方已查扣林嫌與幼女照片中的相關衣物,照片中幼女握住「鬼父」生殖器、女童裸露下體之照片,坦承是他所拍,強制猥褻罪嫌明確。

這兩天「爆料公社」有上千網友嚴厲撻伐此事,留言「畜生都知道要愛自己的孩子…他比畜生不如」、「怎麼不去死一死」、「變態、王八蛋」等等。(更新 16: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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