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子托運高揮發性危險物品丙酮 航警局安檢隊即時攔截
中國籍姜姓女子15日托運高揮發性危險物品丙酮遭航警局安檢隊查獲。(記者朱沛雄翻攝)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航警局安檢隊15日在中國籍姜姓女子托運行李中查獲8桶丙酮,由於丙酮屬高揮發性第三類易燃液體,屬於不得攜帶或托運上飛機的危險物品,安檢人員將該批丙酮退還姜女,讓她交由送機親友帶回。
姜姓女子15日晚間搭乘國泰航空班機飛往香港,約在7時15分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國泰航空櫃台辦理報到,姜女托運行李在拖運台進行X光機安檢時,航警局安檢大隊第一隊檢查員賈芝蘭發現行李箱內有多個桶子,經開箱後發現是8桶丙酮。
安檢人員詢問姜姓旅客攜帶該批易燃液體目的,表示是為工作使用,由於丙酮屬高揮發性第三類易燃液體,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極易燃燒爆炸,屬於不得攜帶或托運上飛機的危險物品,安檢人員將該批丙酮退運,讓姜女交由送機親友帶回,姜女則依照既定行程搭機離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