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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8萬酒錢 男被電擊軟禁22小時

2015/09/18 13:22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蘇姓男子於酒店消費後欠下8萬元債務,無力償還,被酒店幹部楊姓、李姓、郭姓男子夥同綽號「阿德」、「阿寶」等5人,假借出遊名義騙出痛毆,還持電擊棒電擊,強逼簽下2萬元、8萬元本票,蘇男被軟禁22小時後才獲釋,控告5人涉妨害自由、傷害、恐嚇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將楊男等3人起訴,續追緝「阿德」、「阿寶」到案。

起訴書指出,今年2月22日凌晨0時許,楊男邀約蘇男出遊同樂,實則假借名義討債,雙方在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與錦州街口碰面後,楊男喝令蘇男上車,命其坐在後座中間,楊男、郭男則分坐蘇男左右。

蘇男坐定後,郭男立即持鋁棒敲擊蘇男左臉頰,一行人將車開上陽明山擎天崗,向蘇男逼討酒債,蘇男無奈表示身上沒錢,遭楊男等人持鐵棍、木棍、鋼珠槍及電擊棒痛毆,造成蘇男左上臂、左大腿、左小腿及右膝挫傷瘀青。

而後,一行人又將蘇男押回林森北路酒店,要求蘇男連繫友人籌錢,蘇男謊稱與友人相約清晨6時許在麥當勞拿錢,但眾人苦等許久,仍不見蘇人友人前來,郭男一怒之下持電擊棒電擊蘇男,強逼他簽下面額2萬元、8萬元本票,直到22時蘇男才獲釋,憤而檢具驗傷單提出告訴。

檢方調查,凌晨0時至清晨6時之間,楊男等人確實強押蘇男痛毆,構成妨害自由等罪,但蘇男直到22點才獲釋,期間僅有楊男獨自押著蘇男,前往三重、板橋等地尋找友人籌錢,2人在等待時還上網咖打電動,蘇男為何不趁隙逃離,引起檢方懷疑,但蘇男堅稱對方握有電擊棒,他不敢反抗。

據悉,雙方事後達成和解,但因檢方始終沒收到蘇男的撤告狀,今仍將楊男等3人起訴,並續追查共犯「阿德」、「阿寶」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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