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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吉女友爛醉 男子撿屍回家猥褻被判刑

姓男子趁好友的女友正妹「小玲」(化名)和好友大吵後,借酒澆愁且已爛醉如泥,竟撿屍載她回住處猥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姓男子趁好友的女友正妹「小玲」(化名)和好友大吵後,借酒澆愁且已爛醉如泥,竟撿屍載她回住處猥褻,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5/06/17 13:2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朋友妻(或女友),竟然欺?黃姓男子趁好友的女友正妹「小玲」(化名)和好友大吵後,借酒澆愁且已爛醉如泥,竟撿屍載她回住處猥褻,小玲凌晨酒醒後,驚見自己幾乎全裸,且自己下半身赤裸,下體有分泌物和刺痛感,黃男卻全裸躺在身旁熟睡,羞愧難當,穿上衣物倉皇離去並怒告黃男涉性侵,高等法院認定性侵事證不足,今依乘機猥褻判黃1年2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玲醉到不省人事的程度,近乎失憶,竟只記得和男友爭吵時的卡拉O K店餐敘經過,對後來到茶藝館續攤、她在計程車上尿尿、被黃男載回家猥褻等事,全然不知,令人咶舌。

黃姓男子平時和「阿強」(化名)以兄弟相稱,101年9月某日下午,黃男和阿強、小玲、黃男2位友人等人到北市萬華區一家KTV店飲酒,席間,阿強和小玲大吵一架,阿強負氣離去。

小玲自認委曲,借酒澆愁,晚間已醉到不省人事,但黃男一行人攙扶著她轉往茶藝館續攤,小玲因猛灌酒之故,竟在計程車上尿尿,搞到「尿味」衝天,計程車運將大為光大,但她卻不自知。

凌晨零時,黃男一位友人先行離開,黃男見到小玲爛醉,起色心,指示另位友人和他合力將小玲帶回他的住處休息,卻未通知小玲家人或阿強。黃男等人回到其住處後,友人因酒醉在客廳休息,黃男將小玲抱到房間後,將醉到不省人事的小玲幾乎脫個精光,並猥褻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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