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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管資料洩中國 前空軍上尉蔣福仲判無期確定

蔣福仲。(資料照)

蔣福仲。(資料照)

2015/06/12 12:0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空軍北部區域作戰指揮管制中心前上尉攔截管制官蔣福仲,將我方航管等重要機密,交給在中國經商的叔叔,資料落入共軍手中,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依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重判蔣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指出,蔣福仲轉交中國的軍事文件,部分資料雖鑑定不具機密性,但交付文件舉動仍構成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

一審軍事法院判蔣無期徒刑,102年8月15日軍審法修正後,全案移由高院審理,高院102年底判蔣無期徒刑,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仍判無期,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更一審庭訊時,合議庭勸蔣福仲認罪,才有機會減刑,但蔣辯稱交給叔叔的文件不是機密,不願認罪,指稱所蒐集資料是在軍中受訓時拿到的文件,想用於準備部隊內部考試,叔叔給他的錢是長輩給晚輩的餽贈,不是販賣軍事機密所得,但歷審法官皆不採信。

據了解,蔣福仲曾接觸空軍不少重要機密,包括空軍的「強網系統」、「安宇計劃」,甚至還有愛國者飛彈攔截參數,軍方及檢調擔心中國軍方和特務機關已取得相關機密。

由於蔣福仲負責軍機航管作業,所管轄的北部區域作戰管制中心可以和北部幾處重要雷達站,以及「E-2K空中預警機」連線,位在新竹樂山的長程預警雷達完工後,由美方掌握的資訊也會和管制中心分享,統統都在蔣的業務職掌內,軍方認為蔣雖為低階軍官,不排除他藉職務之便取得機密文件,若共軍因此掌握我方軍事機密,後果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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