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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屠殺所有人」 蔣友青恐嚇美國學校被判刑

蔣友青被控多次恐嚇台北美國學校。(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蔣友青被控多次恐嚇台北美國學校。(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4/12/26 12:39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蔣家第四代蔣友青去年以臉書、電子郵件等方式恐嚇台北美國學校教職員,甚至跑到校園外比出不雅手勢,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蔣友青不斷自比為恐怖份子,強調自己精神狀況、情緒極不穩定,訊息內容中還出現英文的「屠殺」、「殺害」等字眼,已使相關人員感到害怕,依恐嚇危害公眾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蔣友青曾表示,他就讀台北美國學校期間,因橄欖球賽導致腳踝受傷,他不滿校方不但未賠償醫藥費,還向他的母親蔣方智怡寫信告狀,指稱他在學校鬧事,才在臉書上發文宣洩情緒。

蔣友青的臉書訊息中提及「我有一天會出現然後屠殺所有人(Ishow up one day and just slaughter everyone)」「這甚至讓我變成活躍的恐怖份子(it even turned me into an active terrorist)」等內容,並指稱台北美國學校會死在他的手上,「將摧毀其全部行政體」。

開庭時,蔣友青指出,他僅想傷害美國學校的面子,就與校方對他做的事情一樣,學校屬於無生命的東西,就算他有刀械、槍,也不可能去殺害一間學校。

法官勘驗訊息內容後認為,當中指的行政體即代表台北美國學校相關人員,蔣友青及律師的辯詞拘泥於文字形式上的意義,忽略他人閱覽貼文後的感受,不予採信,且今年11月蔣友青再度跑到台北美國學校附近比出不雅手勢,開庭時也未見任何歉意。

蔣友青寄送的電子郵件及臉書貼文中,亦提及要對高中部副校長Shaun O'Rourke提告勒索及誹謗,並指稱台北美國學校「很危險」,法官認定,蔣友青僅說要循訴訟管道救濟,未揚言要以非法方式危害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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