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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張彥文移審法院 開接押庭

殺女友案張彥文(左)被移送法院審理,與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右)銬在一起搭囚車。(記者劉信德攝)

殺女友案張彥文(左)被移送法院審理,與殺警案主嫌曾威豪(右)銬在一起搭囚車。(記者劉信德攝)

2014/11/21 09:48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因女友拒絕復合,29歲的台大宅王張彥文街頭狂砍女友47刀還吻下體,手段兇殘的情殺案震驚社會,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殺人、強制性交、妨害秘密、侵入住宅、恐嚇、污辱屍體等罪,起訴張彥文,並向法院建請求處死刑,今天早上將他移送台北地院審理,由法院決定是否續押。

囚車上午9點20分抵達北檢,張彥文身著與先前被提訊時相同的藍色T恤、咖啡色長褲,媒體追問「張彥文要不要對家屬道歉?」張未回應,低頭走進北檢。

任職會計事務所的張彥文,與擔任幼教老師的林女交往近一年,期間林女多次向張男提出分手,2人今年9月7日至11日協議前往日本京都、大阪旅遊,試圖挽回愛情,但在日本旅遊期間,張彥文違反林女意願,性侵得逞2次,並以手機拍攝林女裸照。

回台後,2人決定結束男女關係,張男竟侵入林女租屋處,恐嚇林女如想取回在日本被拍的裸照,須與他再發生一次性行為,致使林女心生恐懼,分手後張男心情難以平復,9月22日在林女上班經過的南京東路五段西松國小後校門埋伏,因請求女方做他最後一日女友遭拒,憤而拿出預藏鈦鋼刀,朝林女的手、頸、胸、四肢猛刺至少47刀,其中6刀致命傷,致使林女大量出血而死。狂砍林女之後,張竟還脫林女內褲,親吻女子下體,污辱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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