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拿走我的麥克風?醉漢搶麥大鬧KTV
2014/09/16 16:58
〔記者鄭鴻達/苗栗報導〕苗栗縣45歲陳男,昨晚獨自前往頭份某KTV歡唱,黃湯下肚後陳發起酒瘋,向鄰桌戴、林兩男索討麥克風不唱歌,竟拿來敲自己頭,3人隨後發生口角,致戴、林2人遭毆傷,店內物品也被砸爛,氣得老闆娘提告求償,陳酒醒後,稱對當時事情「沒印象」,員警挖苦他「你這下可要賠到脫褲了」,讓陳男懊悔地直呼「不要再虧我了」。
警方指出,當晚陳男獨自前往KTV飲酒,在喝了許多酒後,突走向正在歡唱的戴、林,要他們交出麥克風,陳拿到麥克風後不唱歌,反用來敲自己的頭,還嗆「你要唱就給你唱!」引發雙方肢體衝突。過程中,陳動手毆人外,還咬傷對方、砸毀店內物品,讓無端遭搶麥、攻擊的2人感到莫名其妙,因傷勢輕微,2人表示不願追究。
警方表示,員警獲報到場時,陳男仍不知收斂,竟朝員警丟擲酒杯,被強制上銬後,陳男還以手銬敲傷自己頭部,讓員警相當傻眼。陳姓老闆娘表示,陳男是常客,當時陳男發酒瘋時,有試過勸阻他,但陳男不聽繼續搞破壞,因此才氣得報警處理,並堅持要向陳男提告求償,要陳男負起店內桌椅、玻璃及花盆共5萬元的財物損失。
陳男在警局酒醒後坦承,當晚喝太多酒,對於當時發生什麼事都「沒印象」、「都記不得了」,對於砸毀店內物品遭老闆娘提告,陳男表示沒有意見,員警憋笑問陳男,為何當時要拿麥克風及手銬敲傷自己頭,並挖苦收入不豐的陳男「你這下可要賠到脫褲了」,讓喝酒誤事得陳男羞愧地嚷嚷「不要再虧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