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教育部學雜費補助款 首府、興國教職員被訴
2014/09/16 16:2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台灣首府大學與興國管理學院等10位教職人員涉開辦推廣教育學分班,供台東、屏東原住民、身障等特殊人士就讀,向教育部詐領共860多萬元正式大學生的學雜費補助款,今天台南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2所大學10位教職人員與2位招生公司負責人夫妻,其中被起訴者有興國學院前校長林財源、興國學院董事長女兒趙琍。
台南地檢署調查表示,台首大是在98、99年間到台東、屏東地區招攬原住民、身障、軍公教遺族特殊身分學生,標榜不需入學考、修業完畢可拿到學士學位,一學期學雜費自費僅6000元,招攬這類學生參加非正式大學生班的推廣教育學分班,然後再把這些學生改為有正式學籍的進修學士班,向教育部詐領567萬多元學雜費補助款,學生數有122人。
後來,台首大新校長楊順聰欲改變推廣教育學分班運作方式,台首大涉案教職員擔心偽造正式學籍的學分班學員無法取得學士學位,轉向興國管理學院合作接手台首大的學分班學員,並讓87位學員未經轉學考程序轉入興國學院,在100年到101年間向教育部詐領298萬多元補助款。
被起訴者有興國學院前校長林財源、前教務長楊曜榮、郭宜雍、推廣教育中心主任陳湘揚、興國董事長女兒趙琍;台首大前進修部組長鄧博維、助理教授陳榮華、進修部主任李金來、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助理楊建民、進修部秘書葉義章與薪宥公司負責人夫妻胡金山、陳秋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