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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說參與「滅王計畫」 金溥聰告南方朔敗訴

政論家南方朔挨金溥聰告,今天勝訴,他聽判後說感到很欣慰。(記者張文川攝)

政論家南方朔挨金溥聰告,今天勝訴,他聽判後說感到很欣慰。(記者張文川攝)

2014/07/09 17:3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九月政爭」爆發之後,政論作家南方朔(本名王杏慶)在媒體專欄指出,總統馬英九去年8月出訪過境紐約期間,與時任駐美代表金溥聰碰面,密謀對立法院長王金平展開「滅王計畫」,並指金、江宜樺、羅智強、黃世銘為政壇「四人幫」;金溥聰認為南方朔捏造事實,侵害他名譽,訴請南方朔民事賠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今宣判金溥聰敗訴,南方朔不須道歉賠款。全案可上訴。

南方朔今到庭聆判,他說,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希望此案對台灣的政治風氣建立典範,「全世界沒有一位大官像金溥聰一樣,一天到晚告人,用法律騷擾、恐嚇人,很滑稽、很惡劣」。

南方朔去年9月22日在報端,以「瘋子已不適任總統和黨主席!」為題發表星期專論指出,馬英九去年8月訪問中美洲、過境美國時,和第一號親信金小刀見面,當時就已決定了「滅王大計」,馬返台後,與其他親信江、黃、羅智強編造「滅王劇本」。

金溥聰提告主張,南方朔以捏造的事實為基礎發表評論,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南方朔未提出可信的消息來源,也未經合理查證,即發表懷有惡意的評論,濫用言論自由。

但法官認定南方朔的這篇文章仍屬合理評論的言論自由範疇,判金溥聰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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