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登峰女出納 4年蠶食莊雅清逾千萬
2014/06/27 14:2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媚登峰」健康事業公司負責人莊雅清,私下委託公司的女出納劉亞柔處理她的私人帳戶,平時幫她存提款、保管存褶,卻所托非人,劉女4年半期間以蠶食方式,盜領莊雅清個人帳資金60次,每次提領10萬至30萬元據為己有,共侵吞1130萬,台北地院今以侵占罪判劉女1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30歲劉女97年起擔任媚登峰財務部出納課女專員,正職是負責處理公司帳戶、聯繫公司資金調度、保管公司存褶,深獲老闆莊雅清賞識,莊雅清乃私下委託劉女處理她的2個私人帳戶、提款卡、存褶、印章等,平時幫忙支付莊雅清的私人支出。
判決又指,98年4月起,劉女多次利用調度莊雅清私人資金的機會,私自提領莊雅清的錢,侵吞入己,直到去年11月才東窗事發,莊雅清報警控告她業務侵占。
法官認定,劉女是私下受託處理莊女帳戶,調度莊雅清的私人支出,處理的資金都與媚登峰公司營運無關,檢方雖以業務侵占罪起訴,但法官認為不構成,變更法條改以普通侵占論罪。
北院認為,劉女枉顧莊雅清的信賴,侵占千萬鉅額款項,且越是後期,提領金額越高、次數越頻繁,且劉女雖承認犯罪,但對資金流向、用途始終未能交代,名下也沒財產足以還錢,未能獲得莊雅清諒解,難謂犯後態度良好,予以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