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動官員謀退休利多? 胡志強稱合理合法
2014/06/18 11:18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今出出刊的週刊報導,台中市長胡志強在本屆任期屆滿前最後一年,替市府六位機關首長做職務調整,不是以事務官代政務官首長的身份,「確保」改朝換代仍能保有公務員位置,就是萬一胡志強無法連任,也能取得較優的退休條件。
對此,胡志強表示「合情合理且合法」,這與他的選情、進退,「完全無關」,但他也透露,這是有「部份首長爭取自己合理的權益」,他要求他們與人事處長談後的結果,他無權阻止部屬爭取應有的權益。
人事處長林煜焙昨天則說,6位被點名的局長中,觀光局長張大春為了自己取得應有的退休權益,向市長胡志強及他「懇求10次以上」,至於其他五人中,環保局長黃崇典是因為前局長劉邦裕退休而代理,另外四人也並未辦理退休。
秘書處長羅文遠今天則坦承,「他準備退休,但還沒有辦」,並表示「他會做到市長選舉完、連任後再退休」。
但社會局長王秀燕、法制局長林月棗、勞工局長賴淑惠昨天則說,在縣市合併前就已有退休資格,而且到現在都沒有辦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