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決修法/全台6.2萬社會團體 強制對外公開財報
紅十字會、婦聯會財務狀況屢遭質疑,內政部將修法促使社會團體對外公開財務報表。(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紅十字會、婦聯會財務狀況屢遭質疑,外界也關切更多社會團體及組織財務狀況,為促成全國逾四萬個尚未上網公開財務的非營利組織財務透明化,內政部決推動修法促使社會團體、部分職業團體與社區發展協會對外公開財務報表,總計逾六萬二千個社會組織納入,包括被認為立場親藍的中華民國團結自強協會、工商建研會、中央軍事院校校友總會及獨派社團台灣北社等。
尚有 4.2萬沒上網公開
內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包括協會、學會、協進會等向內政部登記立案的社團有五萬○九○三個,商業總會等商業團體、工業團體、自由業等職業團體有五二五四個,各地的社區發展協會六八二八個,總數多達六萬二九八五個。官員透露,目前只有少部分、較大規模組織社團有上網公開財報資料,大多未對外公開財報。官員保守估計,至少有三分之二、約四萬二千個組織尚未上網公開財務,若修法通過,這些非營利組織全都須對外強制揭露其財務報表。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副主任陳志章表示,非營利組織(NPO)最核心的價值是「責信」,攸關非營利組織是否可受社會信任,因此其財務公開是最基本的原則與要求,財務公開以昭社會公信,愈是公開,愈能受支持者認同,則捐款才能源源不絕。
相關官員表示,目前社會團體依據內政部訂定的「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必須強制向內政部申報年度預算、決算等財務資料,但未強制要求上網對社會大眾公開,因此,內政部將修改「人民團體法」第三十四條等相關法規,促成社會團體、部分職業團體(職業團體農會、漁會因非內政部主管,不在這次修法之列)、社區發展協會等非營利組織要對外公開財務報表,包括上網公告,一定金額以上(例如一千五百萬元)還必須經會計師簽證。
目前政治團體可自行選擇向內政部登記為社會團體或職業團體,例如婦聯會登記為政治團體,依現行規定不必向內政部申報財務資料,但因其財務不公開引發外界質疑,內政部先前已表明要將政治團體納入修法規範,而台灣北社等團體向內政部登記為社會團體,將受這次新修法的規範。
內政部預定在立院本會期內呈報行政院送審這項修法,至於財務公開的範圍是否擴及公布資產負債表等細目,官員說,將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