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控王如玄 買賣軍宅套利
段宜康指控王如玄買賣眷戶套利。(資料照,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張筱笛、施曉光/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指控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朱立倫的搭檔王如玄買賣眷戶套利,指九十七年至一○○年的財產申報資料裡,王有四筆從九十五年起的「購屋投資」紀錄,即購買軍宅、眷戶。但眷戶依法五年內不得轉售,王如玄在五年期滿後,房產並未增加,意即轉手賣掉未過戶,這樣做就是為了套利!
王如玄回應,這就是家人所擔心的,連陳年往事、經監察院調查證明無事的事情,都被拿來攻擊。
王︰買賣過戶一切合法
王如玄指出,由於軍宅買賣風險高,五年內不能轉售,市價才會較低,由於妹妹只是一名勞工,一開始有所顧慮,她才會先用自己的名字買下來;後來妹妹想清楚了要買,她就把房子過戶給妹妹,並把買受人地位移轉給妹妹,後續所有款項繳納、房子過戶都是妹妹,一切合法。
國民黨團昨替王辯護,強調監察院已完成調查,查無王如玄轉賣圖利的事實。朱立倫總部發言人王鴻薇反批,段宜康用烏賊戰術抹黑國民黨,是前科累累的慣犯。
段宜康進一步反駁表示,監察院只查了王如玄一千零八十萬元債務的這間軍宅,這間軍宅後來移轉給王的胞妹,監院卻沒有去查王如玄另外買的至少三間軍宅!
段宜康說,王如玄在勞委會主委任內接受《財訊》專訪,洋洋得意大談投資軍宅的獲利之道。王如玄申報財產資料中持有建物是中正區南海段的房產,但債權部分的「購屋投資」,包括九十五年有一筆、九十六年有一筆、九十八年有兩筆;尤其王如玄在九十八年已當上勞委會主委,卻還去買眷戶,理論上就違法,只是沒有罰則也沒刑責。
前監委︰曾告知王社會觀感不佳
前監委錢林慧君民國一○二年擔任監委時,約詢已卸任勞委會主委的王如玄,就王為胞妺購買眷改戶的爭議提出調查報告,認定並無藉此轉售圖利的明顯瑕疵,因此難以課以違失之責。錢林慧君昨表示,當初約詢時曾當面告知王如玄,「購買眷戶對妳的社會觀感不佳,有道德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