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卿復職案 內政部再駁回
2014/10/01 06:00
〔記者李欣芳、謝介裕/綜合報導〕因涉貪被停職的南投縣長李朝卿申請復職案爭議不斷,行政院訴願會九月十日做出決定,撤銷內政部今年四月廿二日否准李朝卿復職的處分,讓李的復職出現「轉機」。不過,內政部昨天再次否准李朝卿復職申請的決定,這對目前南投縣長緊繃的選情也將投下重大變數。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黃正雄表示,李朝卿如不服內政部這項處分,可在收到處分書後一個月內,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李朝卿得知後十分錯愕,因為之前停職處分,已遭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撤銷,理由則是內政部適法有瑕疵,有違地制法精神,內政部實不該一錯再錯。雖然尚未收到內政部駁回通知書,但強調為了本身權益,一定據理力爭。
行政院訴願會九月十日針對李朝卿申請復職提起訴願案,作出撤銷內政部四月廿二日否准李朝卿復職的處分。李朝卿的妻子簡素端也在九月五日選舉截止登記的最後一天發出新聞稿宣布退選,使南投縣長之爭回歸林明溱、李文忠藍綠對決。當時外界認為行政院訴願會的處分,有利於國民黨在南投縣長選舉的整合。也被外界解讀與李朝卿的妻子簡素端宣布放棄參選年底的南投縣長,化解國民黨的分裂危機有「明顯巧合」。
內政部表示,內政部在審慎研議行政院訴願會決定的理由後,認為行政院訴願會撤銷內政部先前處分的主因,是請內政部進一步查明原來准駁復職的裁量事實基礎是否已有變更後,再重作決定。
內政部長陳威仁受訪表示,內政部經行文給南投地方法院,地院回函指案件仍在審理中,內政部先前針對李朝卿涉貪案予以停職的事實基礎並沒有改變,他因此做出上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