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拒牛豬分離入法 綠痛批玩假的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立院本月下旬召開臨會討論美牛修法,「牛豬分離」將採附帶決議;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痛批,附帶決議不具法律效力,比「立法說明」還不如。(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顏若瑾/台北報導〕立法院本月下旬召開臨時會討論美牛修法,馬政府雖稱「牛豬分離」政策不變,但國民黨團昨在記者會上表示,「牛豬分離」將採附帶決議,等於拒絕民進黨團提出的入法要求;民進黨團書記長陳亭妃痛批,附帶決議不具法律效力,根本是比「立法說明」還不如,附帶決議是假的,馬政府的牛豬分離也是假的!
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通過萊克多巴胺殘留量國際標準;民進黨團要求官方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十六字箴言必須入法,但國民黨團反對。
藍:僅強制標示須透過修法
國民黨團書記長徐耀昌與衛生署官員召開記者會指出, 只有「強制標示」須透過修法,「安全容許」可以用行政命令制定,「牛豬分離」採附帶決議,至於「排除內臟」則早已入法。徐耀昌籲在野黨不要再找其他藉口杯葛美牛案修法。
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表示,立法院臨時會完成修法後,衛生署將依據Codex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量10ppb的標準,考量國人飲食習慣等因素,僅針對牛肉訂定標準,並送專家委員會審議。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未來通過修法後,將強制要求包括餐廳、速食店、醫院等場所,只要有販售牛肉食品,都要標示食材來源。
不過,陳亭妃質疑,現行法律規範「排除內臟」是針對「狂牛症」,而不是約束萊克多巴胺,「國民黨張冠李戴,東拉西扯的下場就是犧牲國人健康」。
綠:保護豬農一定要入法
陳亭妃說,附帶決議純粹屬於建議性質,行政單位可以不遵守,國民黨不想強制進行牛豬分離,隨便拿附帶決議來搪塞,「附帶決議是假的,執政黨是玩假的」。民進黨團要求牛豬分離與排除內臟一定要入法,才可以做到損害管控,保護國內豬戶產業。
依據過往經歷,立法院院會隨著法案三讀通過的附帶決議,大多不被行政機關採納。例如,院會在九十九年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時,曾通過附帶決議,持有文創產業公司發行記名股票達二年以上,五年內每年都可以抵稅,不過,財政部卻曾公開表示,附帶決議不是正式立法的「法律條文」,所以無任何法律效力。
此外,九十八年十二月底,立法院針對狂牛症進行「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過程中,民進黨曾提出「帶骨牛肉不得進口」的附帶決議,遭當時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公開批評,「附帶決議並沒有實質意義」,後來此附帶決議也在院會被國民黨團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