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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賢哲共諜案 無期徒刑確定

2012/04/27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陸軍司令部通資處長羅賢哲少將當共諜,將台灣重要軍事情資交付中國,最高法院昨天維持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見解,依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及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判處羅賢哲無期徒刑確定、褫奪公權終身。

羅賢哲是解嚴以來被查獲層級最高的共諜,加上歷任職務曾參贊許多機密情資,被外界懷疑已將台美軍事合作的「博勝案」、陸軍戰術區域通信及戰場影像圖資管理系統等機密資料交給中國,美方也曾對此案表達嚴重關切。

羅賢哲九十三年擔任駐泰國武官期間,出入不當場所並進行性交易,遭中國特務拍照要脅,羅擔心影響軍職發展,同意下海當共諜,先後五次將台灣軍事機密交給中國,時間長達七年,每次換取十萬到廿萬元不等酬勞。

去年一月底,國防部與國安局等單位認定羅賢哲有洩密嫌疑,軍事檢察官帶隊搜索羅賢哲辦公室及寢室,查獲大批機密資料,移送軍高檢偵辦。軍高檢認為羅身為國軍高階軍官,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衝擊軍譽與士氣,本應求處極刑,但考量羅自白犯罪,並主動繳交貪污犯罪所得,因此求處無期徒刑,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最高法院都支持軍高檢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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