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雲農舍 再罰6萬元
2011/11/01 06:00
〔記者何玉華、潘杏惠、郭顏慧/新北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雖堅稱自己在新北市深坑的農舍沒有違法,但新北市農業局認為農舍以外的水泥鋪面、地磚違法情節明顯,再遭罰款六萬元。
趙麗雲農舍爭議,包括名下阿柔坑段王軍寮小段的林業用地,以及四人共同持有的大崙尾小段農牧用地兩筆。
水泥鋪面、地磚 非農用
趙麗雲在十月廿一日函覆農業局,說明她名下的王軍寮小段土地建有農舍,但十分之九作林業使用,並強調農舍外的道路非自行開闢,而是早就存在的既成道路;但相關單位上週會勘,認定周邊雖有造林,農舍有住人且有農具,但水泥鋪面、地磚非農用,事證明確。
限期30天回復原狀
地政局表示,將開罰六萬元,限期三十日回復原農業使用,但此案只是未申請使用執照,只要提出申請獲准就可以。另外,新北市稅捐稽徵處清查發現農舍未實際作為農用,依法改課一般地價稅,十月十八日已發函要求補繳。
此外,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大崙尾小段這筆四人共同持有的土地部分提供佛陀教育基金會華藏教學園區使用,民國九十八年已提出專案輔導合法化申請,希望將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作為宗教使用,未來可能循程序變更為寺廟用地。但未通過變更前,地政局之前已依違反農業使用開罰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