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庇護中國政治犯 將有法可循

2007/01/31 06:00

政院推動難民法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將通過「難民法草案」,未來中國法輪功學員、政治犯及西藏人士,都可以難民身分,比照國際標準接受台灣的政治庇護,一方面可表彰台灣注重普世人權價值,一方面也可宣示台灣與中國是「國與國關係」,成功在兩岸法律戰中向前邁進。

將訂定人數配額

為避免假庇護之名,行居留之實的移民大量湧入,造成社會沈重負擔,草案參照美、加等移民國家的配額制度,授權主管機關可擬訂數額限制每年難民身分的取得人數。

政院高層表示,五、六年前已草擬推動難民法草案,但當時兩岸環境及政治氣氛均未成熟,中國難民一直依兩岸條例處理,與其他外國人待遇不同;去年底強化人權與國際接軌的政策確定後,陸續由陸委會研擬相關配套,並待移民署成立後,才推出難民法草案。

宣示兩岸國與國關係

草案有「普世人權、國際義務、中國難民國際化、宣示台灣與中國屬『國與國關係』」四項意涵。政院指出,中國雖是敵國,但基於難民的普世人權價值,決採國際標準,比照外國人來台居留、永久居留及歸化標準,中國難民來台二年即可申請定居,港澳難民來台連續住滿一年,或二年內、每年住滿二百七十日以上者,可申請定居;滿七年可申請永久居留、滿五年即可申請歸化。

聯合國將難民區分為「國際難民」及「國內移動難民」(如中國逃至香港),為免日後有中國難民申請來台,被國際難民總署認定為國內移動難民,台灣將遭遇主權被矮化及人道考量的兩難,訂定難民法將有宣示效應。

為防止已入台的申請人藉故無限期停留,並防範不法份子假借申請難民認定,達到來台居留目的,草案明訂,難民申請人應對是否遭迫害負舉證責任,主管機關也可要求其先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申請難民認定;而以劫機等暴力方式尋求庇護者,不予許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