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教唆洩密判無罪 立委︰開啟有權者干預司法之門
2017/03/30 0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因台北地院認為「已對同一人洩漏的秘密,對該人即不是秘密」,前天判決馬英九無罪。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天批評,這將開啟有權者干預司法的誘惑之門。
馬英九被柯建銘提起自訴,指馬在二○一三年「九月政爭」時涉教唆洩密,指使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洩漏偵查中秘密與應保密的監聽資料,以及開記者會指責柯請託關說,涉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前天認定柯舉證不足、馬基於善意評論,都判決馬無罪。
管碧玲指出,司法不獨立的兩大敵人,就是收買與政治利用。依此案而言,馬英九一對一接受黃世銘的報告,事後有所不解,請黃再補充說明,結果法院卻說「已洩漏的秘密不算秘密」,若此判決未來形成判例,將替為政者大開方便之門。
管碧玲表示,為政者必須自我設限,不該接受司法人員一對一就個案進行報告。這個判決結果等於教導為政者如何透過司法人員探知偵查中機密,卻能免責,將為有權者開啟干預司法的誘惑之門。這個模式的唯一風險,是主動洩密的司法人員再主動自我舉報,但誰能有這樣的道德勇氣?更何況在一對一的狀況下,只要有一方否認到底,都是死無對證。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表示,馬英九看過專案報告一後,還想多了解案情內容,才聯繫黃世銘隔天再報告一次;只是馬不可能要黃世銘交出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的監聽資料,或是特定人的通聯紀錄,但專案報告二確實就是多出曾的監聽紀錄。
他質疑,法官認為兩份報告一致,就算多出來的監聽紀錄也不影響內容;那如果自訴人是曾勇夫,難道法官也要認為是一模一樣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