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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吉利號收到公文 漁業署擬開罰

    海吉利號漁船。(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海吉利號漁船。(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2016/08/06 06:00

    赴太平島惹議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漁業署擬對赴太平島船隊中為首的海吉利號開罰。海吉利號船長李文騰昨收到漁業署三日發出的函文,指「海」號向媒體表示有捕鬼頭刀,違反「不得從事特定漁業」,要求海吉利號五日內書面回覆說明,若逾期未陳述意見,將依相關規定核處。

    由活漁運搬業者「泓海水產」鄭春忠所發起的漁船護太平島活動,以其旗下海吉利號為首,與滿吉勝八號、穩順滿六十六號及達億春號於七月廿五日抵達太平島,卅一日返抵屏東。

    漁業署日前發文給海吉利號船長李文騰,指其船「活漁運搬許可期間」內,不得從事特定漁業,但該船隊除七月十七日向媒體表示將前往太平島周邊海域捕魚外,七月廿二日也向記者表示放繩捕撈鬼頭刀魚,已涉違反不得從事特定漁業規定;若違反相關法規,輕可限制或停止「海」號的漁業經營或收回漁業證照,最重恐面臨撤銷漁業經營或漁業證照的處分。

    「令人啼笑皆非!」活動發言人羅強飛表示,「海」號船上無漁具,當然無法捕魚,最後入港也無漁獲,將委由律師回覆漁業署。前副總統吳敦義前天曾承諾罰款由「他跟朋友來付錢」,後續引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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