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法制 國史館禁中國人調閱檔案
2016/07/30 06: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國史館館藏檔案閱覽自八月一日起就要「回歸法制」,館長吳密察昨表示,所藏檔案須在相關法律的規範下開放使用,民眾申請閱覽將比照檔案管理局作法,保留十五天的准駁時間;中國人民按現行法律,並非開放對象,希望未來能與位在南京的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進行「機關與機關的檔案閱覽互惠」。
比照檔管局 保留15天准駁時間
吳密察說,國史館所藏政府機關檔案,必須遵守「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總統副總統文物」,過去是大家來申請閱覽,馬上就能調閱、複製,他上任後發現,這些都不合法,八月一日起將「回歸法制」。
他指出,由於國史館檔案可能涉及國家機密、個人資料保護,所以要經審核才能決定是否准駁。檔管局目前的作法是以十五日為原則,國史館也比照辦理,但會視實際狀況調整,也可能最快當天就完成准駁。
他表示,為了便於民眾利用,包括整本檔案只能複印一半、每年只能複印幾百張等限制,未來都會取消。且只要民眾提出申請,並繳交複製費與郵資,國史館還能代為複製、寄送檔案。
盼與中國二檔館 採機關與機關檔案互惠
至於中國人民是否能使用館藏資料?吳密察出示檔案管理局的函示指出,教育部曾詢問中國人是否能申請應用我國行政機關檔案,檔管局在二○一三年十月答覆,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申請政府檔案的要件是具我國籍且在我國設籍的國人,或是持我國護照的僑民,中國人都不符合。
但他表示,國史館可以與中國南京的第二歷史檔案館,以機關與機關做檔案閱覽上的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