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通過對台六保證決議案

美國參議院今天一致通過SCR38共同決議案,重申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的基石。提案人之一的參議員盧比歐,曾在邁阿密與過境的台灣總統蔡英文會談。(資料照)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六日報導〕美國參議院今天一致通過SCR38共同決議案,重申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的基石。由於眾議院已在五月十六日通過主旨相同的決議案,美國國會兩黨一致發出明確訊息,支持對台六項保證,這也是美國前總統雷根以口頭方式對台灣提出的六項保證內容,首次以決議案的文字正式列入美國國會紀錄。
駐美代表處表示感謝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六月廿三日以口頭表決無異議通過這項共同決議案。提案人之一的參議員盧比歐,還在邁阿密與過境的台灣總統蔡英文會談。
這項決議案是由盧比歐及梅南德茲於五月十九日聯合提出,並獲得布朗、殷霍夫及賈納等三位參議員連署。台北駐美代表處今晚發佈新聞稿,對美國國會的支持表示感謝。
雖然共同決議案對行政部門沒有法律拘束力,但參眾兩院都通過,將促使美國政府未來在重申其「一個中國」政策時,必須將六項保證考慮在內。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日前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還提到六項保證的內容,表示這些是中國應該也不會反對的良好保證。
參眾兩院版的共同決議案,六項保證內容為前國務院亞太助卿何立志於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七日在國會作證時所提出,包括:
一、美國不同意設下對台軍售結束的期限。
二、美國不擔任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調人。
三、美國不會企圖對台灣施壓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四、美國長久以來對台灣主權的立場沒有改變。
五、美國無意修改台灣關係法。
六、八一七公報不應被解讀為美國有意在對台軍售前和北京諮商。
美國參議院今天一致通過SCR38共同決議案,重申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的基石。提案人之一的參議員盧比歐,曾在邁阿密與過境的台灣總統蔡英文會談。(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