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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紅衫軍 李茂生籲不要向檢告發

李茂生向檢方道歉。(圖擷取自李茂生臉書)

李茂生向檢方道歉。(圖擷取自李茂生臉書)

2014/05/02 21: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大法學教授李茂生於昨(1)日在個人臉書發表一文指出「《刑法》153條可追訴10年」,引發網友熱議,表示可以向2006年的紅衫軍開抓。不過卻在今(2)日有熟人向他表示,已有民眾去地檢署告發。此舉動使得李茂生在個人臉書向大家呼籲請不要再向地檢署告發,以免浪費司法資源。

在文中李茂生強調,應該要回歸正確的刑法解釋與運用,但對於發通知書的警方已經「放棄治療」,但是必須向可能已經產生極大困擾的地檢署道歉。他更加強調檢方沒有能量解決這類的政治問題,其僅能用正常的法解釋進行無限的公文處理流程,這是種錯誤打擊的現象,即使不起訴也會使地檢署疲於奔命,導致檢方或者其餘相關人士的權益遭受損害。

李茂生認為,最好的做法應該是當收到警方的通知書,到警局說明的時候,同時檢具證據要求警方也一併處理以往沒有處理的事件,如果警方認為不能處理2006年7月後的案件,那麼就應該依同樣的論理,不處理現在的事件。再者,如果警方拒絕處理這類案件,而僅處理當前的案件,則這也可以成為將來後續動作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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