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花公帑發合照米袋 徐榛蔚被告發賄選
花蓮縣長傅崐萁近日以「三節物資發放」名義,將印有其與妻子、國民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徐榛蔚合照的3公斤米袋發放予花蓮縣民,遭民進黨指控涉嫌違反選罷法、圖利罪、違反行政中立,拿納稅人的錢做個人選舉拜票。(記者楊淳卉攝)
〔記者楊淳卉、林良昇/台北報導〕花蓮縣長傅崐萁近日以「三節物資發放」名義,將印有其與妻子、國民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徐榛蔚合照的3公斤米袋發放予花蓮縣民,遭民進黨指控涉嫌違反選罷法、圖利罪、違反行政中立,拿納稅人的錢做個人選舉拜票。民進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將在律師陪同下,赴高檢署按鈴告發傅崐萁涉嫌用公款圖利、徐榛蔚涉嫌賄選。
徐榛蔚駁斥:民進黨栽贓抹黑
徐榛蔚表示,這是9年來縣政府關懷弱勢的公開活動,在選舉時拿出來大作文章,是對弱勢鄉親不尊重。她強調,很遺憾選舉還沒開跑,民進黨就不斷栽贓抹黑,長期以來花蓮都在關懷弱勢,這9年來傅擔任縣長以來,一年三節發放米,是既定、也是不斷關懷弱勢的公開活動。
民進黨今召開「拒絕賄選,檢調硬起來」記者會,出示縣府招標文件。劉曉玫表示,台灣地方選舉超過一甲子,這次是最公然、毫不遮掩的賄選形式,隨著科技進步,還把候選人相片直接印在米袋上,用納稅人的錢招標,這是非常侮辱台灣人的行為。
律師黃帝穎指出,法務部規定選舉文宣品的標準是30元以下,但這袋3公斤米市價起碼199元,超過法務部所訂標準,米袋外觀包裝和選舉文宣品差不多,涉嫌違反選罷法,有賄選嫌疑。
黃帝穎批評,該文宣品是縣府招標,用公帑公器私用,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預算使用在競選文宣米發給選民,也違反行政中立。這三項違法行為,法務部、監察院都有權做查處。
民進黨發言人林琮盛表示,希望這次選舉是乾淨、公正的選舉,可惜某些藍營縣市長參選人不這麼做,透過公器來烘托政治形象,此作法是污辱台灣民主,污辱台灣人智商,希望傅崐萁和徐榛蔚出面說明。(12:00新增徐榛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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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召開記者會,指控傅崐萁涉嫌違反選罷法、圖利罪、違反行政中立。左為民進黨花蓮縣長參選人劉曉玫,右為律師鄭文婷。(記者楊淳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