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勞基法遭警方通知 徐永明:不到案說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左一)、徐永明(左二)因勞基法修法在凱道前靜坐抗議,日前收到違反集會遊行法傳喚通知,並在6日召開「選前人權永久保固書、選後集遊惡法繼續用」記者會,強調不會出席約談。(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昨對時代力量林昶佐、黃國昌與徐永明就違反集會遊行法發出到案說明通知書。徐永明今表示,時代力量認為黨團在凱道的抗議行動符合集會結社自由,卻因此收到警局通知書,直呼「台灣民主要怎麼走下去」;徐永明表示,此作法不符合比例原則,三位收到通知書的立委,今明兩天都不會到警局說明。
立委黃國昌表示,政府想透過集遊惡法、以刑罰當手段,打壓人民集會遊行權利,不管他身為立委或公民都不會出席,若檢察官認為有必要如此浪費司法資源,就傳喚吧。
時代力量律師丁穩勝表示,我國刑法、特別刑法中,已經有很多對言論自由的規定,為什麼民間將集遊法定位為「惡法」是有原因的,該法某種程度是在打壓人民的集會遊行自由;丁穩勝說,少數黨透過民意匯集、思辨,甚至進行陳抗,都是合法合理的言論表達,台北市警局卻畫出超大禁制區,代表執政者內心「恐懼有多大」,呼籲政府不能讓這樣的法律繼續存在台灣。
徐永明表示,集遊法在上會期已經提出修法,呼籲執政黨立委這會期應盡快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