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憲「吉」了 爆料鄉民收到筆錄通知書
2018/01/17 21: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9日審議《勞基法》,網友Silvemy在PTT上爆料,稱立委林俊憲竟然在開會時以平板電腦收看影片,對此,林俊憲表示一定會提告,而今(17)日爆料網友稱已經收到刑事警察局筆錄通知,案由為「妨害名譽案」,並說「有發祭品文的鄉民可以兌現惹,雞排記得多算我一份嘿」。
網友Silvemy在爆料文中還指出,「聽說委員也順便吉了20多位,在他臉書留言涉及『人身攻擊』的網友」。其他網友則表示,「蔡英文被人身攻擊都沒告人了,一個立委就這樣?」、「不是言論自由嗎,幹嘛去刑事局做筆錄?」、「告不成啦浪費社會資源」,認為林俊憲氣度太小,「連官都在濫用司法資源」。
立法院9日開始不斷電處理《勞基法》部分修文修正草案,網友Silvemy爆料,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在議場內看電影,且電影疑似是盜版影片。對此,林俊憲稱,因為國民黨立委在講廢話,才開影片來看,並表示,「我錯了可以承認」,但不能抹黑他看盜版片。
林俊憲還說,他也不是在正式開會或是表決的時候看,他看影片的時間正式會議還沒開始,那時段的正式名稱是「廣泛討論」時間。廣泛討論並非必要程序;法案討論時,亦可不經廣泛討論。林認為網友已對他造成人身攻擊。但網友仍痛批,問題不在看的是正版還盜版,「而是上班為什麼可以看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