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釋憲後同婚法案首次協商 國親未出席

立法院朝野黨團31日針對同婚議題協商。(記者張嘉明攝)

立法院朝野黨團31日針對同婚議題協商。(記者張嘉明攝)

2017/05/31 15:04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大法官釋字後,立法院今首次針對眾所矚目的同婚法案召開朝野協商,國親兩黨未派人出席。法務次長陳明堂於協商中強調,在行政院版本提出前「不能表示意見」;行政院代表也表示將由秘書長陳美伶召開協商,遭民進黨立委段宜康痛批,行政單位自委員會去年年底通過初審後沒有任何進展,根本是「不把立法院當一回事」。

司法院大法官本月24日做出第748號解釋後,立法院首度針對去年年底初審通過的婚姻平權法案召開朝野協商會議,會議除主席尤美女外,尚有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陳曼麗、林靜儀,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黃國昌、徐永明出席,國親兩黨皆未派人。由於與會立委對初審通過條文未表示不同意見,加上法務部、行政院代表多次表示,尊重立法院決議,但盼能待行政院版本提出後再行討論,協商不到一小時便匆匆結束。

陳明堂在協商一開始即強調,希望立法院能等行政院版本提出後再行討論,行政院代表也強調,秘書長陳美伶將對此召集協商,至於何時能提出法案,行政院僅說「盡快在期限內提出」。

參與協商的段宜康痛批,初審條文已通過近半年,行政院卻從未召開相關會議討論,根本不把立法院當一回事;段宜康說,大法官做出解釋與立法院完成立法是兩回事,行政院現在才在盤點相關法條是什麼意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提到,法務部態度一變再變,委員會並不是沒有給行政機關時間,拖了這麼久才說要重新研議,是行政機關的「怠惰、不負責」,呼籲主席將協商結論比照審查會結果通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