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政院鬆綁社團管制 但須財務公開

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通過「社會團體法」草案,將鬆綁社團的相關管制,成立社會團體由「許可制」改採「登記制」。(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通過「社會團體法」草案,將鬆綁社團的相關管制,成立社會團體由「許可制」改採「登記制」。(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7/05/25 12:28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全國性社會團體的管制擬大幅鬆綁,行政院院會今天拍板通過「社會團體法」草案,將鬆綁社團的相關管制,成立社會團體由「許可制」改採「登記制」,且治理鬆綁,尊重團體自治,不過,草案中要求社團必須公開其年度預算與決算,財務資訊公開,以強化公共監督。

行政院長林全今天主持院會時,裁示由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內政部表示,「社會團體法」草案的立法,是希望政府可以成為促進社會團體蓬勃發展的支撐力量,立法重點包括:1、成立社會團體由「許可制」改採「登記制」;2、治理鬆綁,尊重團體自治;3、財務資訊公開,強化公共監督;4、促進完成登記之社會團體發展,提供培力措施。

內政部指出,未來社會團體設立改為更開放自由的登記制,會員分布2直轄市、縣(市),並有20個人以上,就可登記為全國性社會團體,並對未登記的團體除罪化;且為落實對社會團體會務自主及民主運作的尊重,會員入會年齡不再規定須年滿20歲、負責人得由會員直接選舉產生等,均尊重社會團體於章程中自行訂定,讓人民有更寬廣與自由的結社環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