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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馬收受電子業大亨政治獻金 北院:段已合理查證

立委段宜康因爆料總統馬英九違法收受電子業大亨政治獻金,遭馬提告求償,今台北地院針對這部分判段免賠。(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立委段宜康因爆料總統馬英九違法收受電子業大亨政治獻金,遭馬提告求償,今台北地院針對這部分判段免賠。(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6/02/23 20:41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委段宜康因爆料總統馬英九違法收受電子業大亨及亞翔公司各2億元、1億元政治獻金,遭馬提告求償,今台北地院判段須賠償60萬元並登報道歉,但主要是針對亞翔公司部分,爆料電子業大亨捐款2億一事則獲判免賠,仍可上訴。

對亞翔公司部分 須賠60萬元並登報道歉

去年1月間,馬英九針對段宜康兩大部分言論提起民事告訴,其一是段宜康在政論節目中爆料有電子業大亨舉辦餐會,集資捐出2億元給馬;其二則是段在臉書上直指某企業老闆捐款1億元給馬後順利併購公營事業,質疑有對價關係。

調查期間,段宜康坦承臉書內容是暗指亞翔公司併購榮民工程公司一事,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當時產業界對併購榮工的興趣不大,亞翔老闆姚祖驤不必為此捐贈政治獻金,且根據特偵組調查結果,姚只有捐580萬給馬,段宜康未做進一步查證,應賠償60萬元並登報道歉。

不過針對電子業大亨集資捐款2億元一事,法官認為段宜康曾向交通大學教授林健正、前立委劉文雄等人求證此事,且前大眾電信董事長吳清源也證稱曾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及矽品董事長林文伯等人一起出席餐會,可見段並非毫無憑據,且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此部分免賠。

馬英九在去年初針對段宜康的爆料言論提起民事告訴。(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馬英九在去年初針對段宜康的爆料言論提起民事告訴。(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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