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遭起訴》扁案偵結 特偵組請求對扁處最嚴厲之刑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天下午三點十五分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宣布偵結扁家弊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罪嫌,起訴陳水扁等共十四名被告,但並未將扁家族具體求刑,僅請求法官將陳水扁依「最嚴厲之刑」判決,而吳淑珍及陳致中夫婦則「從重量刑」。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陳水扁身為前國家元首,歷任兩屆總統,不法所得為歷年之高,在偵辦過程中不斷出言攻擊司法,並未展現悔意,因知法犯法,請求法官處「最嚴厲之刑」;而吳淑珍利用總統夫人身分大肆干政,搜刮財物,敗壞官箴,請從重量刑;直系血親陳致中、黃睿靚至今未交代其所掌控之海外資產,惡行不輕,同樣請求從重量刑。
而其餘吳淑珍兄吳景茂、嫂陳俊英、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大學同學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等十名被告則視其配合偵辦之程度,依法請求減刑或免刑。
陳雲南表示,國務機要費案中,陳水扁及吳淑珍涉嫌共同詐領及侵占金額總計一億零四百一十五萬兩千三百九十五元。
龍潭弊案中,陳水扁則是利用總統職務,於92、93年間讓國科會以「先租後購」方式取得和信旗下達裕開發的龍潭土地,並變更為科學園區,與吳淑珍、蔡銘哲、李界木共同收受賄款一千一百九十八萬美金,其中扁、珍共收取一億台幣賄款。
南港展覽館案中,吳淑珍於92、93年間由蔡銘哲居中牽線,透過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名單,協助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取得南港展覽館興建標案,收取郭銓慶兩百七十三萬五千五百元賄款。
陳聰明另表示,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及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的部分,由北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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