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府機關擺爛致遭性侵少女死亡 游錫堃痛心貼文
游錫堃臉書發文痛批「一連串新北市政府、中央政府、司法機關的失責與失能!不忍心貼新聞!」(圖擷取自游錫堃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新北市受害少女被性侵517次,報案後各單位擺爛卸責而導致少女被殺害一案,日前監察院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社會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衛生福利部5個政府機關提出糾正。前行政院長游錫堃今(8)日晚間於臉書發文「看到這個案,心好痛!」
游錫堃臉書發文說到「看到這個案,心好痛!一連串新北市政府、中央政府、司法機關的失責與失能!不忍心貼新聞!」貼文並有一張圖片說明該案各失職單位與失職事由。
圖片總結各單位疏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未提供安全防護、未積極採集可疑跡證、拖延事證鑑定時間。新北市社會局:未通報家庭暴力。內政部警政署:鑑定緩慢。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辦案消極。行政院衛福部:悲劇發生後無改善因應對策。
根據監察院3日通過糾正報告指出,受害少女A女於2011年9月19日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辦案,指稱從小遭其母親同居人性侵、恐嚇及毆打,5年之內被性侵高達517次,但報案後2個月,同年11月29日她就被母親同居人殺死。
監察院點明糾正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社會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衛生福利部,5個機關未善盡職責導致少女死亡。
監察院指出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及社會局兩單位疏失,A女報案後,受理員警未陳報家防官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分局員警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家防中心社工員也都沒依法通報家庭暴力事件,有嚴重違失。
且淡水警分局員警陪同A女前往醫院採集相關生理跡證,至性侵害現場勘查採證時,草率查扣3團衛生紙,就未再採集其他可疑之跡證,且未依規定將證物送檢。遲至同年10月13日才將證物送刑事警察局鑑定。
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疏失,監院指出,2011年10月13日淡水警分局將A女生理跡證、3團衛生紙等證物送刑事警察局鑑定,並加註「優先鑑驗」,刑事警察局竟遲至2個月後才完成鑑定,這時A女早已被許川殺害。
致於士林地檢署部分,受理檢察官自9月19日接案後至同年11月29日A女死亡前,除傳喚許川到庭應訊外,沒有任何指揮偵辦、聯繫警方之書面紀錄,也未曾親自訊問或當面見過A女及被告許川,遲至A女遇害死亡後,才於同年12月6日指示催詢證物鑑定結果。
臉書網友紛紛留言表示沉痛,「水牛伯請一樁一樁揭發新北的黑暗,不能縱容這種政黨繼續擺爛」、「天啊!太淒慘了,真的是官僚殺人」、「現在是無政府狀態,大家應該知悉並且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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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痛批政府機關擺爛導致少女死亡。(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