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案判馬英九無罪定讞 林俊益獲提名大法官
林俊益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曾於2008年參與審理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的三審,駁回檢方上訴,讓馬無罪定讞,使得這項人事提名引發酬庸質疑。(資料照,記者金仁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馬英九總統明(23)日將提名律師黃虹霞、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蔡明誠、士林地院院長林俊益共4人為新任大法官,並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其中林俊益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曾於2008年參與審理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的三審,駁回檢方上訴,讓馬無罪定讞,使這項人事提名引發酬庸質疑。
馬特別費案無罪定讞 三審爭議多
2008年4月24日,最高法院針對馬英九特別費案駁回檢方上訴,讓馬無罪定讞。但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當時認定二審的判決有2項違誤,並認定特別費完全是公款性質,不得私用,卻仍判馬無罪,引起法界人士質疑。另外馬英九當時是總統當選人,最高法院也被懷疑,刻意趕在馬5月20日上任前讓馬無罪脫身。
當時替馬處理特別費的北市府前市長秘書余文,則因以不實單據核銷特別費,遭最高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確定,須入獄。馬英九特別費案的三審審判長為法官張淳淙,另有4名法官劉介民、張春福、蔡彩貞、林俊益合議。
林俊益:有想到會被K 但問心無愧
對於曾判馬無罪、今獲馬提名為大法官引發質疑,林俊益今日受訪回應「有想到會被K」,但當初最高法院是5名法官合議,他只有1票,且是以程序上不合法為由駁回,根本未接觸到實體面,問心無愧。他並稱,不清楚馬總統是否知道自己曾審理過特別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