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4月起發放「戰鬥部隊勤務加給」
2015/04/01 11:00
〔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林郁方上午透露,行政院已經核定將於4月開始核定給予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第一類型單位、上尉以下軍官、士官、士兵,每月發給5000元,第二類型單位每月加發3000元。林郁方表示,「戰鬥勤務部隊加給」發放後,第一級戰鬥單位的志願役二兵,每月約可領取3萬8600元,粗估新增預算低於18億元。
針對國防部將發戰鬥部隊勤務加給,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於國防委員會質詢時呼籲,應該避免軍隊加給「階級化」,譬如海軍水下作業大隊此次就只領取第二類型加給,質疑為何「水下領得比水上少」?對此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長陳正棋表示,這是礙於預算不足。
林郁方指出,第一類型單位含陸軍步砲裝、海軍陸戰隊、海軍艦艇、防空飛彈指揮部所屬連級單位,第二類型單位則是第一類型單位所轄有的營部連,約為基本薪資的兩倍,連同行政院一併核定的「留營慰助金」,每年粗估需要經費約18億元,但考量國軍現員情形,所需金額應該比18億還低許多。
林郁方表示,對已領取「空降特戰加給」與「海勤加給」的海軍艦艇兵和空降特戰部隊,此次「戰鬥部隊勤務加給」也將同樣發放。以免專業性或危險性比較高的戰鬥部隊官兵,每月所領取薪給卻與一般戰鬥部隊無明顯差異,甚至更低的不合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