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補選假處分 台北地院裁定駁回

國民黨員陳淑芬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國民黨不得於17日進行黨主席補選及維持總統馬英九仍為黨主席之權限,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正式做出裁定,以陳淑芬主張與申請假處分要件不符,直接在程序上就駁回陳的假處分聲請。(資料照,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王寓中、張筱笛/台北報導〕國民黨員陳淑芬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國民黨不得於17日進行黨主席補選及維持總統馬英九仍為黨主席之權限,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正式做出裁定,以陳淑芬主張與申請假處分要件不符,直接在程序上就駁回陳的假處分聲請。在法院做出裁定後,國民黨明天的黨主席補選確定可順利進行,不受干擾。
在馬總統和國民黨昨天委由律師向台北地院提出陳述意見後,台北地院今天並未進一步邀雙方律師補充意見,而是根據雙方書狀直接進行裁定,駁回陳淑芬的假處分聲請。
在馬英九請辭黨主席部分,法院認為,馬的黨主席身份是馬與國民黨間的委任關係,此一委任關係是否存在,與陳淑芬間沒有利害關係,也不涉及陳在法律上的利益,因此駁回陳要求維持馬英九仍為黨主席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
至於國民黨補選黨主席一事,法院也認為,國民黨員有發言、選舉與被選舉等權利,但馬英九與國民黨間的委任關係是否存在,以及中常會決議進行黨主席補選,並不會對國民黨員在法律地位上造成任何不安情況。
法院認為,陳淑芬對國民黨進行黨主席補選是否有效等主張,只是黨員個人情感上的期待,不是法律上的利益,且陳淑芬並未釋明其實際上的法律權利,必須透過假處分才可保全,與申請假處分要件不符,因此直接裁定駁回陳要求國民黨不得進行黨主席補選的假處分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