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修正通過 開放貨運業者多國貨櫃集併
2014/08/01 10:59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開放貨運業者從事多國貨櫃集併作業(MCC);財政部初估每年可引進5、60萬噸的轉口貨物,創造2000個就業機會。
目前國內的貨運業者,只能在國外從事多國貨櫃集併作業,亦將同貨櫃內運至不同國家的貨物,經過逐一拆櫃後,再以相同目的國裝入同一貨櫃。
為加強國內貨運業者的轉運能力,財政部提出「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開放國內貨運業者從事MCC。依新修條文規定,未來貨運承攬業者可向海關申報貨物艙單,辦理貨櫃集併、轉運、轉口等相關業務,但若未稅貨物在此途中有短少者,業者須補繳進口稅費。
財政部長張盛和在去年12月26日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指出,修法通過後可外國貨物來台灣轉運、轉口,初估每年可引進50萬到60萬噸的國外轉口貨物,增加倉儲及物流業就業數約2千人;亦有助港口增量、加值及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