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立法不能忽視正當程序

◎ 楊適丞

勞工放假問題,從實體問題進入程序爭議,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廿六日、廿七日為確認十月五日會議之議事錄,再度爆發激烈衝突與爭議,兩大在野黨主張十月五日會議議事錄之刊載與會議現場狀況不符,雙方意見仍僵持不下。然而事實上,從十月五日的影音紀錄明顯可知,在現場一片混亂的狀況下,陳瑩召委並未確實給予在場立委充分發言的機會,逕自充耳不聞地當作現場無異議而宣告法案審查完竣。而在昨日,針對在野黨的提案,吳玉琴召委在會議上的一句「不予處理」,讓充滿瑕疵的議事錄在人數護航下確認。

比起違背程序的會議,與事實不符的議事錄,筆者更擔心民主精神受到踐踏,民主政治發展至今,逐漸強調公開透明的程序,以及平等發言的機會,著重於各方意見的充分交換與討論,而不再只是數人頭。民進黨於今年成為絕對多數後,面對重大爭議法案,如黨產處理、紅十字會法,基本上都還是論述有據、以理服人。然而近日的一例一休與七日假,執政黨挾人數與聲量優勢企圖闖關,讓人不禁納悶,為什麼要選擇違背正當程序的方式,而不是像之前的表現,坐下來好好為自己的法案辯護。

或許執政黨覺得闖過立法院三讀就沒事了,然而釋字三四二號解釋已經肯認,不只是法律內容,若該法律之立法程序牴觸憲法達明顯重大瑕疵之程度,大法官仍得作出違憲宣告,立法院長蘇嘉全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亦為該次釋字的聲請人之一,當時維護立法之正當程序與誠信原則的立場令人敬佩。

儘管釋字三四二號的結論是合憲,然而準司法院長許宗力曾於臉書公開表示過,面對立法程序的瑕疵,應可稍稍加大審查密度,並課予國家應負起法案已受正當程序審議的舉證責任,今日的司法院大法官是否還會像廿二年前的那次釋字一樣,將爭議還給立法院自行認定,我們不得而知,但希望民進黨切勿再以身試法,讓立法院成為真正民主進步的國會。(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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