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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自取提燈質詢 市府︰扭曲真相

多位國民黨籍議員日前質疑,市府燈會小提燈,於會後變成垃圾。(資料照)

多位國民黨籍議員日前質疑,市府燈會小提燈,於會後變成垃圾。(資料照)

2016/04/14 08:00

〔記者邱奕統/桃園報導〕市議員楊朝偉、萬美玲、劉茂群等人日前在市議會質詢時,拿出一千盞台灣燈會的小提燈,批評燈會期間「一燈難求」,但燈會結束後卻隨意棄置;市府昨天公布調查報告,表示這一千盞小提燈是要發給志工以示感謝,先收藏在交通局位於西門停車場的公有庫房,三位議員未經同意就擅入、搬走作為質詢道具,扭曲事實真相,已踰越理性問政的分際及法律的界線。對此,三位議員表示今天到桃園地檢署控告市府妨害名譽。

市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這批小提燈共五箱、一千盞,是要發給燈會志工感謝辛勞,因為要連同「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書」一併寄送,在證明書製作完成之前,先將小提燈暫放在交通局位於西門停車場的公有庫房內。

他說,市府調閱停車場監視器,三位議員在四月六日的質詢當天早上,未經同意就逕自進入庫房,把暫存的這批小提燈搬走,後來拿到議事堂作質詢道具,公開批評市府「燈會後小提燈竟然任意棄置」。

庫房監視器 多人擅入庫房搬公物

他表示,三位議員當時夥同一名男子進入停車場,這名男子冒稱是交通局公務員,要探知庫房的位置,該男子隨後指引三位議員到庫房,庫房雖未上鎖,但設有房門,男子後來離開時還特別脫下外套,企圖湮滅跡證,這已涉及法律責任,任意搬走公物也踰越了法律的界線。

張惇涵說,市府接受議員的問政監督,但若以人為加工、不正當的手段來製造假象、扭曲事實,這將傷害民主的精神;他並說,三位議員當初提出的證據是加工製造的抹黑,任意棄置更是子虛烏有的指控,市長鄭文燦基於府會和諧,只要求市府依據調查報告,說明事實以昭公信。

反批抹黑 三議員要告妨害名譽

對此,楊朝偉、萬美玲、劉茂群三人反擊說,燈會結束這麼久還發現大量的小提燈未發放,本來就令人質疑,議員有權監督市政,市府不思檢討,反而刻意抹黑,甚至動用行政資源塑造政治恐怖氛圍,想讓市議員畏懼噤聲,如此箝制言論、大開民主倒車的行徑令人遺憾,今天將到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市府。

三位市議員表示,台灣燈會在三月六日結束,一個月後竟還發現大批小提燈,發放過程與做法本來就該受到質疑及監督,西門停車場是市府委外經營的公共場所,當天接到民眾投訴後,趕到現場果然在一個沒關門、沒上鎖、且無「庫房」等任何標示的小房間內發現大批小提燈,根本無從判斷是公物,向停車場管理員詢問是否可以帶到議會質詢,獲得管理員同意後才搬走,全程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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