臍帶繞頸胎死腹中 醫不起
2015/06/13 06: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懷孕三十八週的陳姓產婦,因胎兒在肚子裡沒有心跳,引產後發現死因竟是臍帶繞頸所致,控告方姓婦產科醫生業務過失致死,但檢方根據鑑定報告指出,臍帶繞頸非常規產檢項目,認定沒有違反醫療常規,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一○一年四月廿一日,陳婦在家中出現產兆,趕到醫院檢查時,因子宮頸未開,醫護人員建議她先返家休息,隔天起,陳婦只要出現不舒服症狀,都會趕到醫院待產,經檢查後認為「時候未到」。
廿三日陳婦兩度前往醫院待產,經超音波檢查,確認胎兒心跳及心臟都很正常,但因沒有常規性子宮收縮,醫生曾建議留院觀察,陳婦則認為還要跟丈夫商量,因此決定先行返家;當晚,陳婦再度出現產兆前往醫院待產時,醫護人員驚覺陳婦肚子裡的胎兒竟已無心跳。
當胎兒被引產後,醫護人員發現,胎兒死因應該是臍帶繞頸所致,陳婦認為,經過多次產檢都沒有發現此症狀,因此提告業務過失致死等罪,檢方偵查後,將相關事證送往衛福部進行鑑定。
鑑定報告認為,即使產前發現臍帶繞頸,若此時胎心音和胎兒監視正常,仍建議自然生產,因此一般醫療常規不會檢查胎兒是否臍帶繞頸,方姓醫生沒發現胎兒有此現象,並沒有違反醫療常規,認定沒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