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喬職位 田中公所秘書被訴
2014/09/26 06:00 記者顏宏駿/田中報導彰化地檢署偵辦田中鎮公所弊案,昨天偵結起訴,檢方除了查出公所機要秘書陳東傑協助廠商獲得不法利益外,還發現陳東傑以公所職缺索取人事回扣20萬元。陳東傑對於索賄之事一概否認。
同案被告還有經營土木工程行的賴元恩和人事掮客董永塤,賴、董兩人均為二水鄉代表。
檢方查出陳東傑涉嫌索取人事回扣,起訴書指出,一賴姓田中鎮民為了讓女兒能進公所,透過二水鄉代表董永塤介紹而認識陳東傑,董永塤向賴某告知,其女兒的人事費,一般要價50萬元,透過他說項,只要20萬元,後來賴的女兒果然順利進入公所服務,賴某隨即籌款20萬元,在董永塤陪同下,到陳東傑住處當面交付賄款。
但陳東傑表示說,當他發現泡茶桌上有一紙袋,打開一看,共有20萬元,隔天馬上拿去給董永塤,他也強調賴女的人事非他主導通過。
此外,起訴書指出,田中鎮公所於101年12月間辦理八堡一圳景觀廊道工程,總工程費744萬9千多元,陳東傑明知二水鄉代賴元恩經營的工程行資本額僅80萬元,不能參與投標,但陳東傑為了讓賴元恩得標,居中聯絡另一家有資格投標的工程公司,讓賴借牌投標,後來賴以722萬元得標,陳東傑協助賴元恩獲得17萬元不法利益。
陳東傑另洩漏三光里活動中心修繕工程的底標給廠商,這部分的總工程費共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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