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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停車證》市府以身作則 即起取消

交通局長魏健宏二度向里長及媒體公開表達道歉。(記者蔡文居攝)

交通局長魏健宏二度向里長及媒體公開表達道歉。(記者蔡文居攝)

2011/11/01 06:00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針對里長爭取發放免費洽公停車證引發的爭議,市長賴清德昨天在市議會總質詢時公開宣布,基於使用者付費精神,市府將以身作則,即日起取消市府所有公務車免費停車證,包括他自己的公務座車也取消。

賴清德表示,他肯定里長為里民的奉獻,但考量里長服務範圍以里為主,和議員服務範圍不同,假如發給里長洽公免費停車證,恐不符使用者付費精神,也不符社會公義。他表示,市府是經過慎重考量,未來洽公停車證的發放,將只保留發給身心障礙等社會弱勢及代表立法權的民代和第四權的媒體。

市議員黃麗招、林燕祝、李文俊昨日在議會針對里長洽公停車證一事提出質詢,指先前市長曾應允考量,但交通局長魏健宏卻對外表示「社會觀感不佳」,讓在地方服務的里長們無法接受。

數十位里長昨由總會長許俊雄等帶隊,分別前往市府交通局及市議會對魏健宏的說法表達不滿。許俊雄表示,他們並非自肥,而只是要求一個尊重,他當里長八屆,事務費都捐出當獎學金,豈會在乎一張免費停車證,並希望市長不要因他們而取消市府公務車停車證。

對於先前說法引起里長們的不滿及困擾,魏健宏昨天在議會直接面對里長,並二度對里長及媒體公開表達道歉。

市政府發給弱勢族群、媒體、民代及市府公務車等單位「免費停車證」,一年共發出四九七七張,其中市府公務證七八四張、民代二五六張、身心障礙者三五五二張、媒體與主要社團代表三八五張。

數十位里長昨赴市府、議會對交通局長「社會觀感不佳」說法,強烈表達不滿。(記者蔡文居攝)

數十位里長昨赴市府、議會對交通局長「社會觀感不佳」說法,強烈表達不滿。(記者蔡文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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