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案涉收賄 縣議員張森鴻被訴
2009/03/31 06:00
〔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國民黨籍的苗栗縣議員張森鴻,昨天被苗栗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起訴,檢察官指控說,張涉嫌透過堂弟張享坤收賄60萬元,向縣府建設處土石管理課長黃文璋關說土地開發案,張享坤與黃文璋2人也一併起訴。
對此,張森鴻、張享坤都否認收賄,表示是單純的服務選民,檢方指控的收錢一事,這是江姓地主的土地開發案,會影響到張享坤的土地;黃文璋也否認不法,表示一切依法行政。
起訴書指出,江姓地主因資金週轉壓力,爭取土地開發申請案通過水土保持審核,透過友人請求張森鴻幫忙;張要求江姓地主先支付200萬元,江後來支付60萬元的前金,請張享坤轉交。
苗栗地檢署表示,張森鴻在97年5月19日,帶江姓地主到縣府拜會黃文璋,協商解決申請案中,水土保持未過關的部份,張森鴻及黃文璋認為應將案件撤回,以某公司做為申請人,改向礦務局提出申請才能解決水保問題。
起訴書說,黃文璋明知苗栗市玉清北側新生地填土工程尚未完成,卻在簽呈登載已回填完成的不實事項,導致縣長劉政鴻、建設處長葉志航及主計人員陷於錯誤,同意追加編列購土預算,等檢調介入調查後,黃見事跡敗露,才緊急向礦務局撤回土石申請案而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