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難以保密處理 勞局:提醒檢舉人
勞局:針對公司員工數少 易被雇主察覺案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任職三年沒特休、加班費短少又被減薪!」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接獲桃園一名勞工投訴後,代為向市府勞動檢查處申訴,卻接獲回函稱「難以保密處理」,更要求「填妥檢舉書並勾選『不保密方式處理』」。工會對此直批:「是想害人被秋後算帳?」勞檢處昨回應說,因該公司員工人數少,直接稽查容易被雇主察覺,該回函的用意是確認及提醒,目的是要保護勞工,而非拒絕稽查。
工會質疑 保不保密根本不妨礙勞檢
該產業工會秘書王浩表示,工會接獲勞工投訴指桃園某公司一直沒有如實發放加班費,任職多年從沒被准過特休假,且提報的勞健保、退休提撥金額與實際薪資不符,更有片面減薪變相逼勞工離職的行為,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多條規定,工會三月底代為向勞檢處提出舉發,但勞檢處回函卻指「申訴事項顯涉個人權益事項,難以保密處理…請填妥檢舉書並勾選不保密方式處理…」。
王浩不滿表示,勞基法有吹哨者條款,就是為了保護勞工不被秋後算帳,勞檢處的回函令人難以理解,怎麼會要求當事人勾選「不保密檢舉」,且保密與否根本不妨礙勞檢,勞檢處卻拖拉至今。
勞動局:稽查時絕不會透露檢舉人身分
勞檢處解釋說,無論勞方決定要不要保密,勞檢處都不會向資方透露檢舉人身分,也會透過大範圍抽檢來避免雇主懷疑,但此個案公司的員工人數很少,因此才會回函提醒工會,因為勞檢處一旦展開稽查,雇主很容易察覺是誰檢舉,因此希望獲得勞工首肯再出手,這是「基於保護勞工的立場,以免秋後算帳」。
勞檢處:涉及個人事項 很難不被察覺
勞檢處強調,如果是進行工作環境、一例一休等普遍性稽查,勞檢處可立即前往稽查,但此案涉及個人權益、薪資等事項,一展開稽查就很難不被雇主察覺檢舉者身分,市府仍與工會溝通中,絕非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