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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大維故居中央地方互槓 文化局長鍾永豐:收回決議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會儘快於下次文資審議會,央請文資委員同意核定俞大維故居為市定古蹟,再向文化部提報國定古蹟。(北市文化局提供)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會儘快於下次文資審議會,央請文資委員同意核定俞大維故居為市定古蹟,再向文化部提報國定古蹟。(北市文化局提供)

2017/10/20 06:00

鍾備詢前 仍強調提報國定古蹟

〔記者周彥妤、蔡亞樺、凌美雪/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前天審議「俞大維故居案」,決議提報為「國定古蹟」,但文化部指其違法,應先指定為「市定古蹟」才可行。文化局長鍾永豐昨下午赴市議會備詢前受訪表示,會盡快再召開文資會,根據當天決議,將該案提報為國定古蹟,函送文化部審議。不過,鍾永豐備詢時,卻向議員李慶鋒說,文化局將「收回決議」,並召開文資會重審俞大維故居的文資價值,賦予市定古蹟身分。

備詢時改口 先指定市定古蹟

文化部長鄭麗君昨於立法院表示,「文資法」第十七條明確規範,要成為國定古蹟,前提是要先成為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就俞大維故居案的處理,因違反文資法第十七條規定,前天審議會程序視同未完成,應依法再進行,對北市文資審議的結果,她深感遺憾。至於文化局長昨表示將重審,指定成市定古蹟,鄭表示,這是正面發展,並認為文化局應在審議會中善盡法令說明,「若對法律有疑義,應詢問文化部或函示文化部,因為我們是法律解釋機關。」鄭說,「應避免在會議中誤解法令,致使委員做出一些不符程序的決議,希望主管機關負起責任。接下來的審議會,呼籲委員秉持專業,就其文化歷史等價值進行專業評估。」

針對「溫州街台大教職員宿舍」(俞大維故居)案,文化局十八日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文化局長鍾永豐會中表示,根據文化部十七日發函,已認定該案具古蹟價值,文化局尊重中央指導,建議由文化局主動提報為「國定古蹟」,送交文化部審查。隨後文資委員達成共識,文資會主席、北市副市長鄧家基決議送交文化部審查,若退回再由北市文資會另行審議。

鍾永豐昨下午赴北市議會備詢前受訪仍表示,該案牽涉國防部、教育部甚至總統府,處理層級遠遠超過地方,且文化保存與都市更新的衝突,在北市日益明顯,呼籲中央應和地方攜手合作,才能讓文資修復或古蹟再利用更完善。鍾也說,不管最終是指定為市定古蹟或國定古蹟,隨之而來的都更賠償,都是北市府必須處理,將與都發局合作商議對策。

議員李慶鋒質詢問到,若文化局認為俞大維故居具文資價值,本就可以審議賦予市定古蹟身分,卻反丟給文化部,令人質疑市府用意。鍾回應,這是雙方對文資法第十七條有不同見解,更說文化局將收回決議,並召開文資委員會重新審議俞大維故居的文資價值,賦予市定古蹟身分。

參審委員:中央地方請好好討論

對於鍾要收回決議重審,當天參與審議的委員郭瓊瑩表示,審議當天都有會議紀錄,局長當天也非主席,不清楚為何這樣說。郭說,現有文資保存的問題治絲益棼,包含法令解釋、實務執行配套等,盼望文化局、文化部雙方能好好討論,減少無謂的紛擾。委員詹添全則說,還沒看新聞,不清楚局長說法,但若真要收回當天決議,也同意局長的講法,文化部有錯在先,審議前向文化局發函,有干預之虞,導致淪為中央、地方的口舌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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